需註冊五福旅遊網路會員並且完成基本資料編輯後再登入會員成立訂單,才符合消費累積福幣點數資格
消費累積福幣點數 滿額升等福幣多更多
國外團體,國外團體自由行,國內團體旅遊,國內團體自由行:參團會員消費 200 元累積 1 點。 訂房,機票,票券,機酒自由行,高鐵假期:參團會員消費 400 元累積 1 點。 團體行程訂單成立者可再獲得所有參團會員獲取點數的 10%。
福幣可折抵團費 最高全額折抵
可折抵大部分商品:團體、自由行。 單一旅客可折抵 100% 團費。 國外團體,國外團體自由行,國內團體旅遊,國內團體自由行:一次付清/尾款可全額折抵。
生日當月或會員升等 福幣加碼送
生日禮:當月消費點數最高乘 6 倍! 升等禮: 升級到「白金會員」可獲得 200 點福幣, 升級到「鑽石會員」可獲得 500 點福幣!
五福旅遊會員各等級權益比較表
等級 | 一般會員 | 白金會員 | 鑽石會員 |
---|---|---|---|
效期 | 永久會員無期限 | 升等三年後到期 | |
資格 | 免費加入會員 | 參團會員一年內消費超過 25,000 元 或 訂單成立者一年內消費超過 100,000 元 |
參團會員一年內消費超過 50,000 元 或 訂單成立者一年內消費超過 200,000 元 |
升等禮 | 50 點 | 200 點 | 500 點 |
生日消費 | 福幣點數 × 2 倍 | 福幣點數 × 4 倍 | 福幣點數 × 6 倍 |
五福旅遊會員權益注意事項:
- 新註冊會員可獲得 50 點;填寫完成基本會員資料可獲得 50 點,且完成會員基本資料才可累積點數。
- 會員點數累積方式:高鐵假期(含自組遊)、訂房、機票、零組件,參團會員每消費 400 元累積 1 點, 其他商品參團會員消費每滿 200 元累積 1 點。
- 團體行程訂單成立者,可再獲得所有參團會員獲取點數的 10%,福幣消費不予回饋。
- 點數發送日:高鐵假期、機票,出發日 5 天後;訂房入住日 5 天後;團體、自由行,回團 5 天後。
- 企業團、特殊團等包團不發送福幣。訂金、一口價、買一送一、機票、訂房、高鐵假期、機酒自由行、票券等產品,不可使用福幣點數折抵。
- 若取消訂單,優先以現金扣除必要費用,再退現金與點數至會員帳戶。
- 除特定活動,福幣不可轉讓其他會員,轉讓需收手續費。
- 福幣使用期限為 1~6 月得到的點數,可使用至隔年 6 月底,7~12 月得到的點數可使用至隔年 12 月底。
- 會員可享之優惠與活動僅限會員本人使用。
- 會員如違反規定、程序或者申報任何不實資料,將導致會員喪失資格以及累積的福幣;對於違規事件所獲得的不當利益,五福旅遊保留法律追訴權。會員如因五福旅遊作業的疏失而權益受損時,五福旅遊之責任範圍僅限於與該權益相等之補償。
- 酬賓獎項如因相關法令規定應予課徵服務費或稅款時,應由會員自行負擔。
- 為保障會員權益,會員個資如有異動,可自行登入五福旅遊網站會員專區內的「個人基本資料」進行資料變更。未經會員本人同意,五福旅遊不會擅自更改會員資料。惟基於保護您的個資為由,針對身分證字號、生日、姓名的資料變更,會員必需提供護照影本、授權書(非會員本人提出申請)及填寫「五福旅遊會員個資權利行使申請表」後於網上提出變更申請或至五福旅遊各地分公司臨櫃辦理個資更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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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旅遊有權利隨時調整或取消此集點計劃及各項優惠辦法,會員須依五福旅遊之規定行使權利。若會員涉及下列情事者,五福旅遊可於事前通知或不通知的狀況下,隨時終止會員資格。若本公司受到損害時,會員亦應賠償損失:
- 以不正當手段累積福幣而獲利者(包括冒名累積,出售福幣等),本公司得取消其會員資格與累積之福幣。對於已經兌換的福幣,亦須賠償等值的金額。
- 無理要求給予非屬會員應享之權益,而影響其他旅客權益或造成本公司人員之困擾。
- 言行對本公司有危害飛行安全之非法干擾行為或侵害其他旅客之權益。
- 以不實或不當言詞中傷本公司商譽者。
- 其他不當使用或濫用會員權益之行為者。
- 若會員身故時,會籍將自動終止。
- 終止會員資格之帳號下,其所累積的任何福幣,已兌換、尚未兌換及相關優惠與權益將一併自動失效,不另行通知
- 「五福旅遊」所開發之合作福幣,其目的是加強會員服務,擴大會員累積福幣之基礎。並未涉及合作企業之價格與作業程序之制訂。對於任何交易糾紛,會員必須直接向該合作企業提出申訴。合作內容以五福旅遊與合作企業簽訂之合約為準,合作內容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 會員之福幣、換獎、禮遇等所屬權益,均依本網站之規定辦理。